12月10日上午,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乐水居)业主理事会换届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校区副校长韩明涛、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刘学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理事会章程》。会议在山大青岛校区和青岛蓝谷有关单位推荐名单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了23名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会议按照提名,选举保卫处处长李修荣为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后勤管理处处长苏保玲、党工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宋作标、生命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纪磊、科研处副处长王衍章为第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会议提名苏保玲任秘书长,会议明确,后期理事会秘书长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按照《理事会章程》规定,第二届理事会在咨询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会议明确了咨询指导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
刘学祥代表第一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首届理事会自2015年9月组建成立以来,在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选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广大购房教职工的支持下,在房屋交接、物业服务费谈判、政策宣传、听取意见建议、服务业主需要、参与小区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青岛校区顺利启用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保障。
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李修荣代表第二届理事会作表态发言。他表示,第二届理事会将在咨询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章程进行议事决策并开展工作,同时全力推动成立乐水居业主委员会接管理事会工作。第二届理事会一是要继承传统,发扬好上一届理事会的优良作风与成功经验;二是要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要团结协作,按照《理事会章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四是要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业主做好服务工作。
韩明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第一届业主理事会在维护广大业主利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对第一届业主理事会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他表示,业主理事会的顺利换届,标志着小区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和成熟;意味着小区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更加畅通;小区的规范化管理,也必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他向新一届业主理事会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坚持依法办事,二是坚持制度化管理,三是坚持协调沟通,四是坚持廉洁奉公。希望新一届业主理事会一定要不负众望,认真履行业主所赋予的职责,及时回应业主诉求,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架起沟通的桥梁,真正把乐水居建设成为“环境优美、举止文明、治安良好、人居和谐”的高品质住宅小区。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王建民教授等21名第二届业主理事会理事和青岛校区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