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组织研究生赴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教学实践基地(中旭基地)开展专业实践活动。8月1日上午,中旭基地举行开班仪式,河北中旭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李士雷出席会议,并讲授《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概述》第一课,实践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专业实践作为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是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环境法医学学科,涉及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重点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要求做到亲临案发现场、实际踏勘采样,因此提升职业胜任能力尤为重要。
为确保此次实践活动质量,研究院联合中旭基地制定了《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方案》,对实践活动进行了细致详实的规划。出发前研究院组织实践活动动员会,研究院院长高振会对实践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强调要严格落实安全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指出开展实践活动是落实和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具体措施,也是一名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者必须要走的路,是一次极好的学习交流机会。作为研究院第一批走出去的山大人,要有责任感与使命感,要严格听从带队老师的指挥和安排,去掉娇气,丢弃懒惰,团结一致,努力学习,圆满完成实践任务。
此次实践活动,采取“理论授课 研讨交流 现场实践”的方式,中旭基地将专门安排司法鉴定人员,按照“一对一”指导模式,带领实践学员认真学习司法鉴定相关制度、标准,了解司法鉴定评估程序、流程,熟练仪器设备操作、使用,同时实际参与案件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流程跟踪,特别是组织深入案发现场,全程参与采样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编号、样品保存等过程,从而建立对司法鉴定工作的完整认知。
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教学实践基地(中旭基地),是研究院依托河北中旭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设立的全国首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教学实践基地。依托基地,双方将在科学研究、仪器研发、标准制定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