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永强教授应邀到青岛校区作了题为“从实务到学问的法学论文写作”的报告。山东大学法学院张平华教授主持讲座,法学院李本灿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瞿灵敏副教授参加活动。
陈永强教授从学问之方法、通过分析法律条文发现问题、案例研究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在“学问之方法”方面,他表示,进行法学研究要有问题意识,而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是阅读分析案例与解释法律条文。法学的思考需要不停地在案例与法条之间进行穿梭,在此基础上将实践中的问题转化为学术研究中的理性知识。这一过程中可能会形成新的知识体系,用以回归实践、解决实务中发生的新案例及法条中出现的新问题,由此形成知识生产的闭环。在通过分析法律条文发现问题方面,陈永强教授以《民法典》第215条、第428条、第597条等法条为例,结合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关系、阶段性物权变动等民法基础理论,阐释了如何从解释学的角度对法律条文进行思考研究,以实现法学理论的发现与更新。在案例研究方面,陈永强教授讲授了“从实务个案到学术论文,从抽象案例到理论文章,从类案研究到论文写作”这三条从实务案例到论文写作的路径。针对实务个案,他提出可以围绕核心争议或通过分析请求权基础展开论文逻辑。关于抽象案例,他表示,从具体案例中抽象出其法律关系进行研究是论文创作的一种重要方法。关于类案研究,通过运用大数据对相同案型的案例进行数据上的比较,对类案的裁判观点进行梳理,有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裁判的统一性问题。
与谈环节,大家就特殊动产物权变动、法条的阅读方法、基础概念研究的基础性价值等问题发表见解,进行深入探讨。张平华教授表示,陈永强教授的报告展现了“从实务到学问”法学论文写作中丰富的想象空间与开阔的视野,鼓励大家结合法条和案例、以兴趣为导向进行深入学习与研究。
陈永强,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法治研究》杂志执行主编,浙江省突出贡献中青年法学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在《中国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及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私法的自然法方法》《民法学说与比较民法》等专著6部、译著2部、合著2部,其中《私法的自然法方法》一书入选国家哲学社科成果文库,获浙江省哲学社科成果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