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法学院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雷磊教授做客法学高端论坛,以“法学何以纯粹”为主题,向大家剖释了凯尔森和他的纯粹法学说。本次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智航教授主持。
雷磊教授分别介绍了凯尔森和纯粹法学理论,并阐述了今天为什么要重提纯粹法学。相比于凯尔森的纯粹法学说,雷磊教授用“入世”“世故”“自大”三个词来形容他的不纯粹,并强调他在法哲学与法理论、国家学、国际法学等多个领域的成就使他成为了二十世纪优秀的法学家。纯粹法学说坚持双重分离命题,把法学的研究对象聚焦于“规范”这一认识法律现象的概念工具上,并将“规范法学”区别于“法政策学”和“法社会学”。凯尔森作为分析法理论的集大成者,透过他的理论可以得出,法学研究有必要回归传统,“重新发现”关于实质法哲学的一般理论,促进分析法理论与社会法理论的分工合作。
法学院李忠夏教授、马得华副教授、张帆副教授等作为与谈人参与讲座。与谈环节,李忠夏教授从宪法学家的角度介绍了凯尔森的突出贡献。马得华副教授认为,凯尔森的理论正是现代法理学基础概念的来源。张帆副教授谈到,我们要从法本体论出发,培养传统意识。最后,雷磊教授和同学们讨论了“规则与规范的区别”“法律最终能否纯粹”等问题,希望同学们在阅读《纯粹法学说》这本书的过程中,得到满意的答案。
雷磊,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学者”、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德国基尔大学、海德堡大学、瑞士弗里堡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在各类刊物发表论文百余篇,独立出版专著4部,译有《像法律人那样思考》《法律逻辑》《纯粹法学说(第二版)》等著作14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