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法学院“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系列第五讲在青岛校区举办。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以“实体法与程序法交叉研究方法漫谈”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王超主持,法学院段君尚、李洁等师生五十余人参加论坛。
讲座伊始,张卫平从问题背景出发,强调只有在大陆法系、成文法体制之下才会存在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交叉研究问题。在此基础上,张卫平基于中国“重实体,轻程序”的现状,提出了《民事诉讼法》必须结合《民法典》加以研究的命题,并进行了详细论述。他认为,实体法与程序法交叉的研究方法,应当注重从总体思维框架上把握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关系,在程序法被实体法“锁定”的背景下利用交叉研究的视角,从诉讼主体、证据制度、非讼程序等方面对《民事诉讼法》作出新的评注与研究。
互动环节,同学们围绕目前学界对于该问题的研究现状以及自身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展开提问,张卫平结合自身经历和实务现状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