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法学院举办的“山东大学全面依法治国与新法科建设论坛”第四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华东政法大学陈金钊教授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讲席教授谢鹏程主持,法学院王德志教授、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处长刘军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中礼教授、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孙光宁教授担任与谈人,一百余名师生参加讲座。
陈金钊表示,法治思维不同于法律思维,法律思维更具专业性,而法治思维则更宏观。他提出法治思维应当是现代法治思维,依法办事是现代法治思维的核心关键,要注意在法治的整体思维中嵌入逻辑。他阐述了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提在于各主体间的关系能够纳入法律关系调整的范围内,当前中国社会存在三对主要的主体矛盾,解决这三对矛盾的关键在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最后,他强调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重要性,认为法律发现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中起到关键作用。
与谈环节,谢鹏程、王德志、刘军、彭中礼和孙光宁就“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这一主题发表观点与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