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山东大学检察实务大讲堂”第一期于华岗苑举办。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袁家鹏以“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法法衔接与证据适用”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恒主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谢颖,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赵彩霞,北京市东卫(青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沈彦敏与谈,四十余名师生参会。
袁家鹏从监察体制改革这一背景出发,介绍了实践中《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所涉及到的规范性文件,并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不同类型强制措施的转换与衔接、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与自行调查、不同机关之间互涉案件的处理以及赃款赃物的退赔五个方面对《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存在的衔接不畅问题进行了回应。他认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并不是简单的机构职能的转变,更多的是一种体制上的创新,因此应当着重强调不同机关和程序之间的有效衔接。最后,袁家鹏提出了在赃款赃物追缴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留予在座师生思考。在介绍了监察法与刑事法衔接涉及的法律规范文件后,袁家鹏重点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留置措施与强制措施适用、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与自行补充侦查、互涉案件办理以及赃款赃物处置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讲授。
与谈环节,谢颖、赵彩霞、沈彦敏、赵恒先后围绕讲座主题分享了思考及观点。提问环节,袁家鹏对现场同学提出的多个问题作出解答。
今年,山东大学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设立了“职务犯罪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为进一步实现检校互促,法学院专门设置“山东大学检察实务大讲堂”,推出系列学术交流活动,用法学理论的新发展推动促进检察工作实践,在实践中提炼升华检察理论,这也是法学院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