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山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第三十五讲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欧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慕尼黑知识产权法中心(miplc)联合创始人、德国奥格斯堡大学thomas moellers教授以newest developments in german and european company law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刘俊霞副教授主持。
moellers教授讲解了欧盟与其成员国法律之间的关系与协调,从绿色协议框架、供应链尽职调查和举报人保护三个方面介绍了德国和欧盟公司法的新发展。
随后,moellers教授深入解读了绿色协议框架下的esg理念和企业可持续性报告指令,并对esg三大支柱下的具体内容作了详细阐释,指出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为达到碳中和的目标,企业应当披露环境、社会和治理等方面的信息,并在生态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当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同时也提出了这一路径面临的困难,如信息过量、监管负担过重、评估难度大等。moellers教授还介绍了供应链尽职调查法与企业可持续性尽职调查指令,阐述了企业在供应链尽职调查方面的具体义务及相应的惩罚措施等。最后,moellers教授对欧盟法和德国法关于举报人的规定作了解读,围绕举报制度对企业合规的影响、举报人义务、涉及的行为和保护的内容与范围等问题展开探讨。
与谈环节,刘俊霞结合我国新公司法和近几年发生的热点事件,分析了讲座提及的问题在我国受关注的情况。提问环节,moellers教授就chatgpt使用中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以及已经出现的争议、不同法律解释方法的比较和德国国际化课程的设置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