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山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第三十六讲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韩秀丽教授以“国际投资仲裁中的政治性‘气候变化’措施——以tc energy v. usa(ⅱ)案为中心的考察”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黄世席教授主持,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张生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刘俊霞副教授、高乐鑫助理研究员担任与谈人。
韩秀丽从案例背景出发,介绍了tc energy v. usa(ⅱ)案的具体内容。对于该案中存在的管辖权争议问题,她结合条约的具体条款和该案的案件事实发表了个人观点,并从国际法基础知识、条约的解释方法以及国际惯例等多个方面对观点进行论证。随后,她对案件中存在的实体方面的多个关键问题一一作了讲解。最后,韩秀丽对tc energy案的国际投资法含义展开分析并提出了个人学术观点。
与谈环节,张生、刘俊霞、高乐鑫分别从研究角度、学科交叉与国际争端的解决等不同方面发表了个人见解。互动环节,韩秀丽就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回应与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