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山东大学“检察理论高端论坛”第八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廉政与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于改之以“职务犯罪的基础理论与前沿问题”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院(威海)院长周长军教授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周啸天教授、李本灿教授,法学院(威海)副教授研究员温登平,中国海洋大学副教授王越,曲阜师范大学副教授安然,山东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江海洋担任与谈人,六十余名师生参加讲座。
于改之以从职务犯罪的司法实践引切入,提出了目前刑法理论研究应当重点解决的四个疑难问题,并分别进行了分析。在职务犯罪的主体界定方面,于改之指出,职务犯罪的主体界定不能只依赖单一构成要素基于“身份”或“职务”要素进行界定,而是要综合考虑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进行判断;在职务犯罪的既、未遂认定方面,她结合实践案例,阐释了贪污罪、受贿罪既、未遂的具体认定标准和判断规则;在职务犯罪中共同犯罪的认定方面,她具体分析了无身份者利用有身份者实施职务犯罪、有身份者教唆无身份者实施职务犯罪指出目前学界的主流学说均存在一定缺陷,在进行认定时应当抓住“核心角色”等疑难情形下的共同犯罪认定问题;在职务犯罪与其他关联犯罪的认定方面,她重点阐明了与关联犯罪的认定原则与规则,并提出认定核心在于全面评价与禁止重复评价。
与谈环节,周啸天、李本灿、江海洋、温登平、安然、王越先后江海洋就职务犯罪的研究现状及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并提出理论研究也应当结合案例、联系具体实际。李本灿、温登平采用法教义学的方法,结合法律条文对职务犯罪进行分析。安然、王越则结合自身经历,阐释了面对复杂问题时的研究方法。
讲座最后,周长军对讲座内容进行总结,指出传统理念应当结合时代发展,不断创新,以解决实践中产生的问题。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