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及《法学论坛》编辑部主办,山东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山东大学法学院刑事合规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德刑法论坛——“数字化、经济刑法与中国刑事法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青岛校区顺利举办。
会议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柳忠卫教授主持,德国科隆大学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刘心仪及德国维尔茨堡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畅担任翻译。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对远道而来的德国同仁,以及国内各高校的刑事法学者们表示欢迎,并向与会专家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悠久的历史和学术科研情况。《法学论坛》副主编、编辑部主任明珠及德国汉堡大学教授约亨·本克分别感谢山东大学法学院的邀请,并预祝本次研讨会圆满成功。
此次会议共包含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为“数字化与法学理论”,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冯俊伟教授主持,德国汉堡大学约亨·本克教授与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副主编姜涛分别作《数字化与犯罪学》、《数字经济时代网络犯罪的共犯判断及其法理》的主题报告。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敬力嘉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王华伟作为与谈人分享观点。
第二单元为“数字化与刑事政策”,由《法学论坛》原副主编、编辑部主任吴岩主持。四位报告人分别是,德国不莱梅大学教授朱莉娅·杰内乌斯报告《数字言论刑法的立法修正》,德国莱比锡大学代理教授乔治娅·斯特凡诺普洛报告《研究型诱饵系统——破坏计算机罪的帮助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郭旨龙报告《数字隐私刑法的立法修正》,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赵桐报告《数字资产的刑法保护》。与谈人为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周遵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张志钢。
第三单元为“数字化与经济刑法”,由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政治与法律》副主编陈庆安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作题为《数字经济时代刑事司法的穿透与克制》的报告,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律科学》副主编付玉明作题为《数据刑事合规体系建构的三个维度》的报告,德国汉堡大学教授凯·科尼利厄斯作题为《企业中的人工智能合规》的报告,德国汉堡大学讲师马库斯·阿伯拉罕作题为《数字诈骗?——论操纵客户评价的可罚性》的报告。江苏省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伟、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春晓作为与谈人发表与谈报告。
会议第四单元为“数字化与刑事诉讼”,由山东大学法学院胡常龙教授主持。德国汉堡大学教授米兰·库里报告《人工智能与刑事诉讼中的武器对等原则》,德国图宾根大学教授贝内德·海因里希报告《暗网的刑法问题与刑事诉讼问题》,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曦报告《司法人工智能运用中的被告人质证权保障》,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捷报告《欧盟跨境调取电子证据的最新立法及对中国的启示》。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谢登与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通进行与谈。
会议闭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李本灿教授主持,德国汉堡大学讲师马库斯·阿伯拉罕及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作会议总结。马库斯·阿伯拉罕感谢山东大学法学院的邀请,期待再次来到山东大学与国内优秀学者共同探讨当代刑事法面临的共同问题。孙国祥教授祝贺此次研讨会成功举办,并对与会的学者表示感谢和寄予厚望。
会议结束后,与会专家学者参观了山东大学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