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山东省司法研究基地主办的第十届全国司法学论坛在江苏省淮安市举办,来自全国司法、高校和科研系统的160余位专家学者与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崔亚东在致辞中表示,全国司法学论坛作为我国司法领域的重要学术交流平台,始终致力于推动司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促进司法学学科的创新与发展。他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历史时期,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第十届全国司法学论坛的举办不仅为司法领域的专家学者提供了一个交流思想、触发智慧的平台,还为司法改革与司法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助推司法工作创新和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原党委书记程天权在致辞中指出,推进中国式司法现代化要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关键举措,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司法改革和科技赋能双轮驱动,更优质满足群众需求。同时,要坚持高标准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队伍。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在发言中表示,司法与政治之间的互动与边界问题,是司法体制改革中必须面对的核心议题。他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司法权如何在保证国家法治统一的同时兼顾地方的特殊情况和需要,已然成为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要问题。他指出,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权归属问题、关于司法管辖区的理论问题、跨行政区划的司法管辖问题、司法机关的解释权问题等,均应成为当前理论和实务界研究的重点问题。
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司法研究基地主任崔永东在进行学术总结时指出,论坛聚焦中国式司法现代化与社会治理,“中国式”即中国现代司法要与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司法现代化”是指在上述基础上借鉴国外优秀司法文化内容,并进行能动创新,打造一种新型司法文明;“社会治理”是指在坚持法治、德治的框架背景下,突出自治的作用,运用社会力量完成社会秩序的整合。
论坛上,与会人士从司法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对策性的观点看法,为助推司法文明进步贡献了智识力量。